1 电缆金属护套的接地
1)所有电缆和金属护套,在其全长上应保证有导电的连续性。
2)接地导体应接到船体永久性构件或船体相焊接的基座、支架上,亦可接至已可靠接地的设备的金属填料函或外壳上。
3)专用接地接线柱,应设在不易受到机械损坏和没有油、水浸渍的地方。在接地导体接地端的两侧,应垫以镀锡铜垫圈,并应高有防止松脱的弹簧垫圈或螺母。
4)接地应可靠,接地装置紧固后,应随即在接地处四周涂以防锈漆封闭。
5)接地导体应由紫铜或其它抗腐蚀金属制造,其它材料的接地导体的电导,应不小于紫铜接地导体的电导。
2 设备的接地
1) 电气设备的接地,应接到船体永久性钢构件或与船体相焊接的基座、支架上。安装在铅质轻围壁上的设备的接地,应接到船体的钢质部分。专用接地接线柱(或板)不应固定在上层连接甲板以下的船壳板上。
2) 接地接线柱螺钉的直径应不小于8毫米,专用接地接线柱或接地板的导电能力,至少应相当于专用接地导体的导电能力,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3) 所有的接地接触面均应刮去油漆及锈斑而露出金属光泽,并应光洁平贴,保证有良好的接触。
4) 利用底脚接触接地的设备,应在设备底脚与支架(或基座)之间垫以厚度不小于0.5毫米、大小略等于接触面的锡箔或镀锡铜皮。
5) 接在接地接线柱上的专用接地导体,其铜接头的两侧,应垫镀锡铜垫圈。
2.3 各类接地的工艺要求
3 保护接地
1)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须可靠接地,但下列情况除外:
a)对地电压不超过24伏,且对无线电设备不产生干扰的设备。
b)具有双重绝缘设备的金属外壳和为防止轴电流的绝缘轴承座。
2) 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一般应设有专用接地导体。但设备如直接紧固在船体金属构件或与船体有可靠电气连接的支架(基座)上时,可利用设备的金属底脚进行接地,而不另高专用接地导体;凡是有电源插头的设备,均应采用插头的接地极进行接地。
3) 可携式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用铜芯线的截面积:
a)电源线截面积≤16毫米2时,应与电源线截面积相等。
b)电源线截面积>16毫米2时,应为电源线截面积的1/2,但不应小于16毫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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