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火栓灭火系统联动控制设备的设计选型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12-01 19:23:16 浏览次数:

一、低压动力配电设施的设计选型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以下简称《低规》)的规定: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当发生火灾切断生产、生活用电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其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以下简称《民电规》)的规定:1.火灾消防及其它防灾系统用电,当建筑物为高压受电时,宜从变压器低压出口处分开自成供电体系,即独立形成防灾供电系统。2.一类建筑的消防用电设备的两个电源或两回线路,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自动切换。3.在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民用建筑中,消防用电设备的两个独立电源或两回线路宜在消防泵房的配电屏(箱)处自动切换。《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以下简称《高规》)的规定: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风机等的供电,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得出如下结论:消防水泵的低压动力配电设施应具有电源互换、互为备用、互为闭锁功能。而消防水泵均设有备用泵,故低压动力配电设施还应具有工作泵、备用泵互为备用、互为闭锁功能。为使消防水泵可靠运行亦根据安装调试及维护的需要,低压动力配电设施还应具有手动机制、自动控制及其转换装置,应能手动启动、停止消防水泵。由于消防水泵功率通常较大,故低压动力配电设施通常设有减压启动装置。为与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配套应具有远程启动、停止消防水泵控制节点。但《民电规》中规定,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不应装设漏电保护,故低压动力配电设施不应设有漏电保护,即不采用漏电开关,为安全可靠地运行消防水泵,宜设单相接地报警装置。
  二、消火栓按钮给排水专业设计选型的消火栓中设有消火栓按钮,其中为一个指示灯,一个常开节点,一个常闭节点,指示灯为交流220 伏,常开、常闭节点与按钮一体。这是国际图集给出的。
  《民电规》中规定:1.消火栓按钮控制回路应采用50 伏以下的安全电压,其亦规定消防联动控制装置的直流操作电源电压应采用24 伏。2.当消火栓设有消火栓按钮时,应能向消防控制(值班)室发送消火栓工作信号和启动消防水泵。3.消防控制室内对消火栓灭火系统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A.控制消防水泵的启、停。B.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障碍状态。
  显示消火栓按钮的工作部位。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116-88 中消防控制设备对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控制显示功能的要求与上述第3 条完全相同,为符合上述规范要求,应将消火栓按钮的指示灯改为直流24 伏。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供给直流24 伏电源,且通过消火栓按钮的常闭节点给指示灯供电,以满足平时指示灯亮,消火栓按钮工作时指示灯灭,这样可满足现场对消火栓按钮指示灯的要求。为满足消防控制室内消防控制设备能显示消火栓按钮的工作部位,本人认为,应在消火栓按钮处加装一个带地址编码的输入模块,这样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控制设备就能准确显示消火栓按钮的工作位置。
  三、控制装置《高规》还规定: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每个消火栓处应设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设有保护按钮的设施。综合各规范的要求,本人认为,利用消火栓按钮的常开节点并联,加上直流24 伏电源驱动一直流中间继电器,采用该直流中间继电器的常开节点直接启动消防水泵是行之有效的。这样做既隔离了不同电源不同电压等级的控制回路、降低了故障率,又满足了规范中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要求,提高了消防水泵工作的可靠性。为此,须在低压动力配电设施中增加远程启动、停止消防水泵的控制节点。
  为满足消防控制室内消防控制设备应能控制消防水泵的启动、停止的要求,可通过联动控制模块输出节点与直流中间继电器常开节点并联来实现,本人在几个消防工程施工过程中已得到证实,是行之有效的。
  为满足消防控制室内消防控制设备能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本人认为,应将低压动力配电设施中消防水泵动力回路主接触器的常开节点信号通过输入模块回采至消防控制设备,并由消防控制设备进行逻辑运算以确定消防水泵的工作及故障状态。